祠堂里很静,连香灰落下的声音都像能听见。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,可我忽然什么也听不见了。
我只看见那页族谱,和那一行被刮得发毛的空白。
我蘸了朱砂,稳稳落笔。
沈。
昭。
宁。
三个字写下去时,笔锋比我想的还稳。朱砂压过旧痕,把原本被人刮乱的地方,一寸一寸重新盖住。
写完最后一笔,我没有立刻抬头,只伸手轻轻吹了吹未干的墨。
那动作很轻,像是在替许多年前那个被送去庄子、被从婚书里剔出去、被拿嫁妆换掉的自己,吹散最后一点灰。
顾承景站在不远处,脸色发白,像是有话要说。可我连看都没看他一眼。
我从头到尾都不是为了他回来。
他不过是这场局里最顺手想分一杯羹的人。
真正要紧的,是这三个字。
是我终于把自己活着的人生,写回了该在的位置。
三叔公亲自把掌家印和库房钥匙递到我手里。沉甸甸的铜印压在掌心,冷得很,却也实在。
“往后长房由你当家。”他说。
我点了点头,把钥匙收入袖中,随后抬手,亲手把族谱那一页慢慢合上。
木页合拢时,发出轻轻一声。
不响。
却像把这么多年压在我身上的那扇门,也一并关在了过去。
我抬起眼,望向祠堂外头透进来的光,忽然想起自己在喜堂上说过的话。
我不争男人。
我只争,该写谁的名字。
如今,祠堂里该写谁,终于写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