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0斤。

鞋带系不上,一顿饭吃三人份。

暴发户把这小胖墩往我院子一扔,一沓钱甩桌上。

"管两个月。别弄死就行。"

他看都没看我一眼,钻进宾利走了。

两个月后,我领出一个黑瘦精壮的小伙子。

他愣在原地,嘴唇哆嗦。

"你谁啊?我儿子呢?"

我在黑熊岭上开了三年农家乐。

说是农家乐,其实就是几间石头房子,一个院子,一片菜地,加上满山的鸡鸭。

城里人偶尔来住两天,吃个土鸡,看个星星,发个朋友圈,然后走人。

一年到头赚不了几个钱,但清净。

我喜欢清净。

那天下午,我正劈柴。

山路上传来发动机的嘶吼声,轮胎碾着碎石嗡嗡作响。

我放下斧子,看了一眼。

一辆黑色宾利,底盘被碎石刮得吱吱响,一路颠上了我家门口的土坝。

车门打开,先出来一股古龙水的味道。

浓得我打了个喷嚏。

然后是一双棕色鳄鱼皮鞋,踩在泥地上。

穿鞋的人四十来岁,国字脸,脖子上一根金链子比我拴狗的绳子还粗。

西装袖口的扣子是金色的,手腕上的表盘比我烙饼的锅铲还大。

他扫了一眼我的石头房子,瞥了一下鸡圈,最后目光落在我身上——

光膀子,短裤,脚上一双沾满泥的解放鞋。

他皱了一下眉头。

那个表情我见过。

城里人看到化粪池时的表情。

"你就是沈峥?"

我点点头。

"朋友介绍的,说你这能管孩子。"

他说"管"这个字的时候,语气跟说"寄存行李"没什么区别。

我没接话。

他转身拉开后车门,朝里面喊了一声:"下来!"

没动静。

"卢凯!给老子下来!"

车里传出一个含糊的声音:"不去。"

男人的太阳穴鼓了一下。

他伸手进去,拽出了一个人。

我斧子差点没拿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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