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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五十六章 这种人不会认输

周三上午十点整,沈家法务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了一份声明,附带完整的股权架构说明和每一笔资金往来的合规凭证,声明写得很干,没有情绪,全是数据和文件编号,看着枯燥,但每一条都直接对应方旭文章里的质疑。

声明发出来一个小时,方旭文章的评论区风向变了,开始有人贴沈家法务声明的截图,逐条比对,方旭那些精心设计的问句在铁证面前变得很可笑,你问“是否存在资金回流”,人家直接甩银行流水和审计报告,不是“是否”,是“没有”。

下午两点,许晴的稿子比预计提前了半天。

标题是《财经自媒体的灰色生意经:起底无资质平台的流量变现术》。

文章写了三个案例,楼市观察室排在第二个,不轻不重的位置,但内容最扎实。资质缺失、运营主体工商异常、法人关联空壳公司、方旭与平台之间通过盛恒文化形成的利益链条,每一条都有截图佐证,时间线画得清清楚楚。

方旭周一跟周知洵密会,周二发稿,楼市观察室二十分钟后转发,许晴把这个时间线单独拎了出来,没下结论,但任何一个有基本逻辑的读者都能自己补上那句话。

文章最后还提了一嘴方旭两年前那桩名誉侵权案的和解记录,一笔带过,却刚好卡在读者形成判断的关键节点上。

我看完全文,给许晴转了两个字:漂亮。

她回:事实写的,跟你没关系。

我笑了一下。

下午五点,楼市观察室删除了转发的方旭文章。

晚上七点,方旭的原文阅读量停在了十二万,评论区已经被法务声明和许晴稿子的引用淹了大半,没有人再讨论“资金迷局”,所有人都在讨论“楼市观察室到底是个什么东西”。

林深发来消息:“方旭把朋友圈那条"大作即将面世"的动态删了。”

我回了个“嗯”字。

八点,厉问庸的电话准时打过来。

“看到结果了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许晴这篇稿子写得很克制,但该有的全有了。”

“她一直是这个风格。”

电话里安静了几秒。

“晚吟。”

“嗯?”

“周知洵现在手里还剩什么牌?”

我想了想:“官司还没打完,但他的筹码已经见底了,舆论战打两次输两次,张聘婷那边不会再给他资源,债务窟窿堵不上,他爸的身体也拖着。”

“所以接下来他要么认输,要么做一件我们都预料不到的事。”

“你觉得他会认输?”

“不会。”厉问庸的声音很平,“这种人不会。”

我握着手机没说话。他说得对,周知洵不是会认输的人,越是被逼到角落,越危险。

“那就等着看他出什么牌。”

“嗯,另外……”

“什么?”

“你桌上那枝桂花还活着吗?”

我扭头看了一眼窗台,桂花在水杯里蔫了一半,但还有几朵没落。

“半死不活的。”

“回头给你带盆活的。”

周四一早,林深的消息比闹钟先到。

“方旭删了原文。”

我点开链接,页面显示“该内容已被作者删除”,评论区一起清空了,十二万阅读量,一夜之间干干净净,跟没发过一样。

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,许晴那篇稿子里引用的截图还在,法务声明还挂着,方旭删不删已经不重要了,该留的痕迹全留下了。

“还有一件事,”林深接着说,“方旭今天早上给周知洵打过一个电话,时长四十七秒。”

四十七秒,连吵架都不够,大概率就是一句话,我不干了。

方旭这种人精得很,稿子翻车一次可以说运气不好,翻车两次就是职业污点,许晴那篇报道把他和楼市观察室的利益链写得明明白白,再趟浑水就不是砸招牌的问题,是把自己搭进去。

“周知洵什么反应?”

“暂时没有,电话挂了之后他的手机一直在通话状态,打了好几个号码,但我这边监控不到内容,只有通话记录。”

“频繁打电话给谁?”

“三个号码,一个是李瑶的,一个是周建国的,第三个是个座机号,我在查。”

“查到了告诉我。”

挂掉电话我把手机扔到枕头上,盯着天花板想了几秒,又拿起来给厉问庸发了条消息。

“方旭跑了。”

他回得很快:“意料之中,方旭不是忠臣,是生意人。”

“周知洵在频繁打电话,还有个座机号没查出来。”

“座机?”

“对,不像个人号码。”

他没有立刻回复,过了大概两分钟才发过来一句:“座机号如果是城西区号开头,你让林深查一下是不是律所。”

我把这句转给林深,林深的效率一如既往,二十分钟后回了电话。

“查到了,那个座机号是汇成律师事务所的前台电话,主做民商事诉讼和公司法业务,周知洵打了两次,一次三分钟,一次六分钟。”

汇成律所,我对这个名字没印象。

“这家所什么背景?”

“规模中等,合伙人五个,业内口碑一般,但有一个合伙人叫孙以恒,做股权争议的,打过几个有影响力的案子。”

股权争议。

我放下手机,把这几个碎片拼到一起,周知洵在舆论战彻底失败之后,第一时间联系了一个做股权争议的律师,他要打什么官司?跟谁打?

跟我打没有意义,我们之间的诉讼标的是A地项目的前期投入,走的是合同纠纷,不涉及股权。

跟沈家打?他拿什么打?方旭那篇文章里的“股权迷局”站不住脚,法务声明已经把每一笔交易的合规性钉死了。

跟张家打?

我停了一下。

周知洵给了张聘婷工程违规的证据,这些证据是他手里的牌,但牌一旦交出去,理论上就不属于他了,除非,他手里还留了一份。

或者他不是要打官司,是要威胁打官司。

我给厉问庸打了电话。

“你说的对,是律所,汇成,做股权争议的。”

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儿。

“周知洵跟张聘婷之间的条件交换,有没有签过书面协议?”

“林深查过,没有。”

“那就是口头的。”

“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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